內容

一、 宗旨
社團法人台灣水環境再生協會研發獎助委員會為推動大學院校學生從事「下水道及水環境再生」之研究發展,特設立本研發獎助金。

二、 獎助名額與金額

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 30,000 元整。

名額上限:每學年上限 20 名。

三、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各項條件:

身份限制:申請時為環境工程相關研究所一年級學生、博士班學生、大學部已通過學碩雙聯大四生、或未設置研究所學系之四年級專題生。

學業成績:在校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在 80 分以上。

研究領域:從事下水道及水環境再生之相關研究。

四、 申請程序與應備文件
有意申請者,請於期限內檢附以下文件向該協會提出申請:

填寫申請書一式乙份(格式如附件)。

檢附申請人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

申請書需經指導教授推薦(每位指導教授以推薦一名為原則)。

五、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10 日止接受申請。

審查結果預計將於 8 月 10 日前由該委員會通知。

六、 獲獎人義務

受獎助之研究成果,應於獲獎次年在本協會年會研討會中提出論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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